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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法!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20-10-30 浏览

  在疫情的影响下,一些企业面临经营上的困难,有些老板动起了降低人力成本的歪脑筋。“签个字,自愿放弃社保吧,给你加点工资,咱们双方都有好处。”近来,有个别企业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一些员工也乐于接受,他们认为如果不上社保的话,省下来的社保费,老板能给折合到工资里,实际到手的钱多了,肯定比把钱交给社保划算。


  可是,社保是可以自愿放弃的吗?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是无效的。


  根据目前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要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而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基本的看病报销问题。尤其是女职工,涉及到生育问题,就离不开生育保险。对于短期务工人员,社保同样重要,因为一旦失业,或在工作中受伤,社保都能提供必要的保障。所以建议员工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放弃参加社保的权利。一些用人单位许诺不上社保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但员工多得到的这些钱,相比未来能够享受到的社保待遇,或者遭遇问题所面临的风险,根本就是得不偿失的。


  考虑到疫情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人力社保局也出台多项为中小微企业减负的措施,例如社保减免、缓缴政策,以训稳岗补贴政策,临时性岗位补贴政策,失业保险返还政策等,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缴费负担,提高了应对风险的能力。企业遇到困难可以申请这些扶持政策,但绝不能以牺牲员工的参保权益为代价来降低用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