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内容

北京将人工智能专业人才纳入职称评价范围
来源:劳动午报 日期:2020-11-09 浏览

       11月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新增设人工智能专业职称,并正式发布分类评价标准,在职称评价过程中采用“代表作”评审,让人才从“论文单选”到“成果多选”,真正让人才“干什么、评什么”。据悉,本市首次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将于2021年初启动。


  此次开设人工智能职称专业纳入工程技术系列,并设置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个层级,将满足北京地区各梯次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需要,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人工智能专业四个层级全部采取评审方式进行,并按照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申报人分为人工智能研究和人工智能应用两类,除申报职称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外,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两类人员的业绩条件。


  以申报正高级职称为例,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申报人,应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主持省部级及以上人工智能领域研究项目、课题;或制定国家、省市或行业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从事人工智能应用的申报人,应具备很强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践能力:在技术革新、引进和推广新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或研制开发高难度、较复杂的人工智能领域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据介绍,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工作打破“唯论文”桎梏,全面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员可自主选择发明专利、技术报告、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实行社会化评价,采取“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正高级评审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开展;副高级及以下层级评审由北京信息产业考评服务中心组织开展。


  每年1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发布全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申报人可对照《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确定申报层级需求,并查阅年度评价工作安排,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经过评审机构网上初审、工作单位推荐公示、评审机构网上复审缴费、答辩评审、验收公示等流程,申报人取得北京市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