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包括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在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
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提升技能素质,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深化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
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要针对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提升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水平。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