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教师轮岗,又有新动静。北京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新学期北京市将大面积、大比例推进干部教师轮岗。
根据轮岗市级政策指引,凡是距退休时间超过5年,并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6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公立学校在编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北京市东城区表示,将用3年时间,实现义务阶段学校干部教师100%交流轮岗。
消息引人关注,但这并非北京首创。
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出,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要求,旨在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为什么大家的感受并不明显呢?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之所以一直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教师轮岗,最主要原因其实是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建设所谓“强校”“优质校”的迷思,通俗来讲,就是“名校情结”。这并不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名校本身也会阻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两方面的阻力,让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在有些地方,只是应付性、象征性、点缀性地轮岗。”
教师本人也未必愿意轮岗。某教育强区中学教师向科技日报记者坦言,如果让她选择,她不愿意轮岗——轮岗学校可能离家更远,生源质量也会差,教起来更费劲。
熊丙奇表示,以前由于没有常态化的教师轮岗制度设计,在现实操作中,存在着几种异化情况。一是象征性地由强校帮扶弱校,选派部分教师到薄弱学校去,实际上还是进一步强化强校的地位;还有一种则是把“不听话”的教师纳入轮岗的范畴,把轮岗作为一种权力甚至惩罚措施。
“常态化、制度化的教师交流轮岗是针对全员的。这样一来,以前教师关于交流轮岗的一些想法就不存在了。”熊丙奇说,此时,轮岗成为教师的职责,关键就在于,能不能按照全员交流轮岗的新情况,来设计教师奖励和评价体系。
以前,教师是“单位人”“学校人”,现在,教师是“区域人”“系统人”,教师的利益和相关资源分配要在整个教育系统内进行。熊丙奇说,长远来看,需要建立和教师轮岗制度相适应的教师待遇、权利保障以及管理、评价制度,推进学校办学制度以及教师管理与评价改革。
现在的轮岗,主要还是学区内的轮岗,有没有可能跨区轮岗呢?
李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跨学区的轮岗“是一直以来感到比较难的问题”。现在对于跨区域远程的干部教师流动,主要采用线上“双师课堂”形式。
熊丙奇说,如果要教师跨区轮岗,就涉及更深层次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前那种按区县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模式就不再适用,得变成由省级财政统筹教育经费,“这需要更大力度的改革”。熊丙奇介绍,以日本为例,教师每三到五年就要轮岗一次。为了和轮岗制度配套,日本所有的义务教育教师都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教师资源由政府统一配置,避免了教师人事管理权限制在学校层面。
“我认为,先做到区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在此基础之上,加大省级财政对整个义务教育资源的统筹配置,可以进一步缩小区域内、区域之间的办学差距。这些都需要分步进行。”熊丙奇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