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举提升流动人口幸福感
逐步扩大流动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和高考……8月30日,《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该市举行的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一审。南京流动人口已达375万,该市拟通过立法满足流动人口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提升流动人口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立法定位上,立足服务与管理并重,坚持服务优先理念,旨在为‘十四五’期间常住人口突破千万的超大城市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南京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张燕蕾说,条例草案在保障流动人口权益、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升便民利民水平、推进社会高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拓展,较好地顺应了流动人口对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时代诉求。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明确流动人口凭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享受的各类权益及便利,既突出对流动人口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充分尊重流动人口的主体地位,明确流动人口在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管理、获得政府奖励等方面的权益。例如,为流动人口中经认定为各类人才的,提供创业激励、人才安居、教育医疗等服务;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流动人口集体宿舍或者租赁住房;逐步扩大流动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便利,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本市参加中考、高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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