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工报消息,近日,广东省总工会发布《广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时期广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状况,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广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规划》提出,今后5年,广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理论武装得到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取得新进展、职工建功立业展现新作为、维权维稳工作取得新实效、职工生活品质实现新提升、工会组织建设呈现新活力的目标要求,团结引领广大职工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积极贡献。
《规划》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拓展建功立业载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职工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工会建设、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8个方面谋划了广东工会今后5年的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将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协同发力”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格局。同时,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任务。推动完善产业工人参政议政制度,争取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支持在龙头企业和学校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创新平台,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双精准”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技艺精湛广东技工队伍建设,拓展职工素质提升线上渠道,推动普及职业培训券做法;推动制定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标准,在企业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推动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促进学历、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互认,搭建产业工人职工成长平台。
《规划》明确,将进一步提高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水平。推动出台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体系;推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制度,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推动健全新就业形态协商协调机制,搭建契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模式,推动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就平台规则、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休息休假和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开展协商。
《规划》提出,着力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进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以近年来发生群体劳资纠纷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面临关停并转迁等可能影响职工权益的企业为重点,建立协商层级全覆盖、协商时间及时灵活、协商程序快捷高效的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调解协议履行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员名册制度,落实特邀调解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调解制度,加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与人民法院、人社调解平台实现对接,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规划》从组织领导、支撑保障、总结推广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要求及时分析研究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如期完成规划任务。
《规划》从“素质提升”“依法维权”“精准服务”“组织建设”四方面对“十四五”时期广东工会工作提出指标体系并作具体量化。比如:到2025年年底,创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家;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结案率达到80%;全省建设“工会爱心妈妈小屋”5000家;省总每年继续投入5000万元为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建设省级“工会爱心驿站”2500家、“司机之家”1000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