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日前,河北省人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规范用工、制度保障、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等方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进行了明确。
在制度保障方面,《办法》明确,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将相关用工信息,每季度报送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同时,平台企业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企业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按国家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上一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下一条:
劳动者取消就诊应及时撤销病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