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临桂县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临桂县,毕业生档案在临桂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在二乙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非应届或历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试教、体检、考核四个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8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临桂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临桂县金山路138号(88号公交车起点站),联系号码:6928987
(3)报名手续: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交验,并各交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试教
1.试教工作由临桂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2.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人员,试教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试教时间:待定,凡未能按时参加试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试教地点:待定。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试教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临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名人选中按试教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
(四)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2)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中按试教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聘用
(一)根据试教、体检、考核结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拒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推荐就业。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试教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试教、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
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
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试教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6928987
临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