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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及校医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日期:2010-08-24 浏览

  为切实解决教师、校医不足问题,确保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区内各中小学教师、校医配置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区今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27人、校医3人。为顺利完成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及招考人数详见《顶效开发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顶效开发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9月1日—9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顶效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

  3、报名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9月8日

  5、准考证发放地点:顶效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顶效开发区(含顶效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要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有关材料。

  2、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要求填写《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由招考办研究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计划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分进行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顶效开发区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3、少数民族考生。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区项目办公室、“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提供区“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顶效开发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加分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由区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五、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报考初中、高中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3、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加试英语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总分为小学语文数学合卷成绩占40%,英语专业知识占60%。

  4、报考校医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5、笔试时间:2010年9月9日

  上午9:00—11:00《初中、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小学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英语专业知识》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高中教师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授课内容为高中教材内容,初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常规及管理等相关知识;校医面试内容为日常医学相关知识,总分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高中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授课成绩占40%;初中、小学教师及校医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考生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

  6、经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区管委会大楼前公示栏、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聘用的,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确定体检、考察、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期间,由顶效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招考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洁,遵守纪律。如有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则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招考过程中,设立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59--3520126(顶效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59--3521306(顶效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十、本方案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顶效开发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职位表》

  附件二:《顶效开发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报名表》

  附件三:《顶效开发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校医加分申请表》

 

  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