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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16条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3-08-18 浏览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此次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包括四大方面、16条措施。


          在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方面,通知明确,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应、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等。通知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前提下出台地方性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满后上缴的租金收入,可按规定申请返还用于创业孵化载体的日常建设与运营管理。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应,充分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等支持。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对认定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可统筹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方面,通知鼓励吸纳青年就业、鼓励引导基层就业、支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全省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去年。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在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和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通知要求,支持各地大力开展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社区(村)探索建设运营“就业驿站”,建立就业服务专(兼)职队伍,提供就近、灵活、便民的岗位推荐、政策落实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打造“广东就业地图”,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今年1~7月,广东城镇新增就业82.86万人,同比上升4.3%,完成年度任务的75.3%,超过时序进度;青年群体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农民工等群体就业稳定,全省农民工总量保持在4200万人左右,在广东务工脱贫人口规模保持在40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