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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持续优化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来源:劳动午报 日期:2023-09-14 浏览

 为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北京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面向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机关、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领取工伤津贴、护理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每12个自然月需要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近年来,北京市社保中心常态化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建立信息比对为主,远程自助认证和线下协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机制的认证体系,通过与医保、民政等其他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比对认证,目前约占80%的领取待遇人员无需操作即可实现“静默认证”。未获取数据信息的待遇领取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在认证有效期到期前的3个月内,会通过用人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通知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资格认证,努力保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随时登录微信、支付宝、百度APP中的“京通”小程序查询认证信息。以微信为例:打开手机微信,登录“京通”小程序,在上方搜索栏中输入【社保认证】,选择【本人社保认证】,可查询当前登录人员的上次认证时间。如果没有提示信息,则可以根据提示完成认证,下次登录时即展示本次认证时间等信息。另外,还可以使用【代他人社保认证】功能,协助他人查询认证时间。请待遇领取人员注意查询自己的认证完成情况。

所有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目前居住在本市,还是居住在外地,都需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从每次认证时间向后推算12个自然月,在12个自然月内还可以多次认证,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按月计算)。认证时间可以个性化选择,领取待遇人员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选择一个方便记忆的时间认证,如生日、纪念日等,以后每年早于这个月认证即可。

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京通”小程序,选择社会保障【本人社保认证】功能按提示完成认证。如果本人不方便使用手机,可以由子女或亲友、社区工作人员等使用【代他人社保认证】功能帮助完成认证。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部级渠道进行认证,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在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APP进行认证。

对既无法通过信息比对,又无法使用自助认证渠道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向单位或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线下认证。尤其对于高龄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群体,社保经办机构将提供上门服务。

待遇领取人员如果未能及时在资格认证有效期满前完成认证,暂时会影响次月的待遇领取。当发现因未认证而没有收到当月的社保待遇时,领取待遇人不必着急,及时通过线上渠道完成认证,或联系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协助通过线下渠道完成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及时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期间暂停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