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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出台29项措施为稳就业再出实招
来源:辽宁日报 日期:2023-09-26 浏览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记者获悉,日前,辽宁省抚顺市发布了2023年第一批29项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汇总了包括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技能提升、兜牢底线四个方面内容,为稳就业再出实招。

在促进就业方面,抚顺市提出,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对2023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抚顺市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吸纳就业岗位补贴。

在鼓励创业方面,抚顺市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抚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法定借款人,各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上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等费用定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补。

在技能提升方面,抚顺市面向毕业离校3年内未就业(不含曾就业)及2024届至2026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开展3个月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参训学员身份、培训专业类别分级分档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企业为培养符合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5000元、高级工6000元每人每年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按每人创业引导培训500元、创业指导培训2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同时,抚顺市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当物价涨幅达到一定条件时,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