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毕业3年内有工作经历仍算应届生
针对不少(事业)单位招考岗位要求是应届生等情况,湖南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措施》明确,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要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出现空缺岗位,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从年限上来看,当年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身份认定。上两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也可报考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鼓励年轻人尽早尽快就业。”湖南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解读道。
《措施》还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提出要选拔一批“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招募对象为近3年内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乡镇事业单位入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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