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工会的援助,通过专业的调解和不懈的努力,帮我们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近日,杭州市临安区总工会职工维权窗口再次收到职工送来的锦旗。此次锦旗的赠送者是某民办幼儿园的10名教师。
今年8月初,临安区某幼儿园有10名教师反映称其就职的幼儿园因种种原因打算歇业,将单方解除其劳动关系,但不愿意支付承诺的补贴及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在自行与单位协商无果后,她们联系到了所在镇劳动保障站寻求帮助,经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她们找到了临安区总工会职工维权窗口,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了解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进行了沟通,并向区社会治理中心、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所在镇总工会通报了相关情况,在得知用人单位拒绝协商后,打算为教师们提供法律援助。8月5日,她们前来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时,恰好在区社会治理中心碰见了该幼儿园园长,本着协商优先的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当即安排双方至调解室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经过协商,幼儿园园长提出愿意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教师们认为这一金额远低于心理预期,当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经窗口和镇总工会、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协商,幼儿园同意支付承诺的补贴,并按照2800元/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教师们也同意了这一方案,双方于8月14日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幼儿园负责人当场支付了承诺的补贴,并约定于8月30日前支付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双方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确认。
近年来,临安区总工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区人社、司法、法院、信访等部门建立劳动领域争议纠纷预商调裁诉执一体推进机制,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强化协商协调、法律援助等工作,此次维权的成功案例不仅帮助10名教师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