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姚辉等6名专家学者以交流挂职的形式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等副厅级岗位职务。1月14日,最高法举行欢迎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大会。
为什么要开展此次交流挂职?选派挂职专家学者的标准是什么?专家学者挂职后承担什么工作?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为什么要开展交流挂职
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审判工作和全面培养人才
2011年12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根据文件精神,去年7月,最高法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建立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开展在职教育等6种交流方式。
“实行双向交流是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审判工作和全面培养人才的需要。”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交流挂职可以加强司法界与法学界的协同配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学风作风,不断丰富和完善法治理论,大力推进和发展法治实践。
选派挂职学者标准是什么
挂职人选一般应为应用法学领域学术带头人
符合什么条件的专家学者可以参加交流挂职?最高法政治部负责人说:“交流任职的专家学者应该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业能力较强,一般应为应用法学领域学术带头人;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符合法官法或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并符合任职回避的规定;所在单位推荐同意;具有行政领导经历或具有司法实务经验的优先。”
据了解,去年8月,最高法即着手交流挂职人选的推荐工作。此次交流挂职的6名专家学者均为“60后”,都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他们中有的当过律师、仲裁员,有的曾在地方法院、检察院挂职锻炼,具有较为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担任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的卢建平,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取得了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担任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的姚辉,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在民商法领域学术成果较多;担任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薛刚凌,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担任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担任最高法司改办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担任最高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挂职后将承担哪些工作
参加司法解释起草、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
与教师教书育人、学术研究的主要任务不同,法官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审判的思维与教研的定式,难免存在客观差别。“到岗之后,将尽快转变角色,迅速有效地发挥作为法学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姚辉表示,挂职期间,将开展司法实践的理论论证,积极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对审判工作实践的创新举措进行调查研究和疑难攻关;密切关注和有效应对社会重大疑难典型案件的处理,为公正司法作出贡献。
作为接收单位的代表,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表示:“交流挂职机制为我们提供了向专家学者学习的良好平台。要尽可能多地邀请他们参加法律制定征求意见、司法解释起草、司法改革和专题调研、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认真听取和征求他们对审判业务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专家学者挂职期间参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与其他副职享受同等的权利,可出席有关会议,但在挂职期间一般不在非法院系统公务活动中使用挂职职务,不得以律师、顾问等身份参加有关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