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我市面向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二) 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具有普通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5.报考学科(专业)应与所学学科(专业)一致,相近专业必须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
(二)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两学”要求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
三、提交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者应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审核合格,并获得“符合条件,准予参加考试”的证明后方可上网报名,材料如下:
(一)毕业证书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原件或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需出具人才中心的证明);
(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语委部门颁发);
(五)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学科结业证书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国家自学考试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证书及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认真审核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符合以上条件的,为报考者出具“符合条件,准予参加考试”的证明。
四、报考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20日。申请测试人员可登录www.smjks.cn/bm在网上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98-8252944,陈老师、郑老师,咨询电话:0598-8239729
(二)测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测试前一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者可登录到网易免费163邮箱 (smjkssgxs@163.com密码为8252944)在“收件箱”中下载查看名单与测试考室安排。
(三)申请参加测试者在参加测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自选所申报的学段(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教材中任一课题,写好一节课(中学45分钟,小学40分钟)的教案,将教案打印及相对应的教材内容复印各一式三份;②填好《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的前四栏(“申请人单位”“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码”),打印一式四份(A4),其中一份作为成绩单。将成绩单拿到侯考室找评审专家组组长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并签字盖章。
(四)测试地点:三明学院附属小学。
五、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二)专科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四)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五)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学习期间未参加实习的。
六、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
(见附后《测试表》),申请者通过试讲(片段教学)、面试两种途径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两项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附件(点击下载):
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