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党校201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职数
招聘岗位 |
专业 |
职数 |
学历、学位 |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
社会学(一级学科) |
1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二级学科) |
1 | ||
法学(一级学科) |
1 | ||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
1 |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 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六)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17日17:30止。考核工作开始前拟在北京部分高校进行现场宣传并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填写《中共海南省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1、《中共海南省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上材料发送至:zy65882774@126.com。
(三)资格审查。我校组织人事处根据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前,我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中共海南省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三)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及毕业论文;
(四)主要科研成果原件。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的相关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人选参加考核的资格。
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我校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争议的应聘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我校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政策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2774
E-mail:zy65882774@126.com
单位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号海南省委党校
邮编:571100
以海南党建网(http://www.hainandj.com)、海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dx.hainan.gov.cn)为平台,公布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