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3年5月6日—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4:30
(二)地点:(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社会人员:门头沟区教委办公室
教育系统内部人员:门头沟区教委人事科
二、上交材料
(一)申请教师资格
1.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市教委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材料(需加盖公章);
7.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8.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姓名、学科、认定类别)
(二)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1、因教师资格证丢失,需补办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
1)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背面写学校姓名)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2、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需办理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 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 原教师资格证书。
4)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学校姓名)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据证明)。
联系电话:69842664 范老师 69842564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