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为确保新进教师的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东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11月中旬在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设点,参考广东省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全国第一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适当放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教师。为做好招聘相关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1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和《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参考广东省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全国第一批本科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2012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适当放宽到第二批本科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执行。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相符;
4、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具体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和《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面试—学科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和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地点和时间:
第一站:西南大学。
(1)时间:2013年11月15日9:00—12:00。
(2)宣讲会: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报告厅一室,上午9:00正式开始。
(3)现场报名: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报名工作将于宣讲会后进行。
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
(1)时间:2013年11月20日9:00—12:00。
(2)宣讲会: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西报告厅,上午9:00正式开始。
(3)现场报名: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东报告厅,报名工作将于宣讲会后进行。
第一站未能招满的岗位作为第二站的补充岗位,另行公布。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需预先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或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的网站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证明材料(人才代理协议或档案保管合同或生源证明等)复印件。
(5)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
3、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可报考1-2间学校,每间学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每个招聘单位设一个审核组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于报名当晚19:00前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第一阶段为面试(实操),第二阶段为学科考试。面试(实操)以招聘单位为主体组织相关工作,学科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接到面试或者考核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面试和学科考试时间为15分钟,学科考试以试讲和问答形式进行,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问答的时间为5分钟。
1、面试(实操)
第一站: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各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招聘的面试工作,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及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中原则上按不得低于1:2比例确定参加学科考试对象名单。面试当天下午17:30前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学科考试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学科考试课题和参加考试。
2、学科考试
第一站: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学科考试分科进行,学科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面试和学科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学科考试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先按学科考试、后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和学科考试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应提交给聘用单位的材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5张。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坐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局成立外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招聘的有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教育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126003;具体招聘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查询,电子简历可投递到各招聘单位邮箱,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本公告解释权在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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