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㈤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㈥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211工程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4年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100人(其中本科生49人,研究生5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本科生必须是师范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学历必须是二本以上院校。必须具有与所报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
㈠时间
拟定2013年11月5日 下午1:30-3:00
㈡地点
由学校安排
㈢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⒈《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⒉本人简历1份(A4规格),装订于《报名表》后面。
㈣注意事项
1.只接受教育部直属211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2.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在填写《报名表》时,每名应聘人员仅限填写一个应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3.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只接受211工程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报名,不接受211工程重点师范大学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不接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11研究生报名。
4.必须能够按期取得学位证书。
5.免费师范生必须自己能够与生源省解决关于免费师范生跨省就业的相关事宜, 保证顺利到我区工作。
6.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及签订就业协议
㈠时间
研究生 拟定2013年11月6日 上午8:00
本科生 拟定2012年11月6日 下午1:00
㈡地点
由学校安排
㈢面试对象
结合招聘岗位数量,依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选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㈣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素养。
㈤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当日签订就业协议(请提前备好)。任何一方违约,约定违约金3万元。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甘井子区教育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