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职业规划 > 内容

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一览
作者:admin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日期:2014-05-20 浏览
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
适用人群 优惠政策
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毕业生 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 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 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 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是县乡机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 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毕业生 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大学生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所有毕业生 各地要解决好毕业生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等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今年,国家又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新增了几项优惠政策。今后,大学生如果去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职称时就可以免考外语或放宽成绩要求。

  基层就业,国家每年补偿学费6000元、评职称免考外语

  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同时,国家还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尚未制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地区,要在今年年内出台。

  据了解,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其学费就由国家补偿。国家分3年补偿代偿,对每人每学年补偿代偿最高6000元。

  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减免 最高一年1万元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六千元,硕士研究生八千元,博士研究生一万元。

  专门项目服务期满,就业、考学、学费均享优惠

  国家一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广阔的天地里干出一番事业。近年来,中央部门组织实施了4个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据了解,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策。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至少四成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