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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www.jszp.org 日期:2007-07-11 浏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2]11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一)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0日--16日上午8:30-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附表二)。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提供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经招聘单位初审(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初步符合报名条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应聘人员应将个人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寄送苏州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公园路198号,邮编:215006)。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并报苏州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szedu.com)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7月17—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面试、课堂教学(试教)、技能考核。

(1)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

(2)课堂教学(试教)

通过试教,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3)技能

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3.考核要求

拟招录毕业生的学校须在2007年7月12日前,将招聘考核方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考核考评小组名单上报我局人事与师资处,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考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学校考核结束后,由考核考评小组写出对应聘者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依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名单。

四、录用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应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汇总并报苏州市人事局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5224787(苏州市教育局人事和师资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2-68615319(苏州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

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苏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