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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作者:admin 来源:www.jszp.org 日期:2007-07-11 浏览

重庆市黔江区 200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10名,其中: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50名(具体岗位详见“黔江区200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04年12月31日及以前起至2007年7月7日止仍在黔江区内公办学校连续代课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高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龄且有高中教学经历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初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等师范专业及以上学历。

4、应取得不低于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6、自愿在用人单位及岗位上服务3周年以上。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