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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狱即被翻旧帐 再因11年前非礼女生囚21月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12-11 浏览
中新网12月11日电 香港前中学教师戴旭辉去年藉“看全相”非礼两名女学生判囚半年,服刑期间被揭在十一年前已曾藉“体检”非礼一名中四女生,今年初出狱后,戴即被算旧帐,香港观塘法院昨(十日)裁定他一项非礼罪成。 
  据香港媒体报报道,裁判官指被告犯案时经过精心策划,行为可耻,被捕后更毫无悔意,重囚他二十一个月。 
  被告戴旭辉(三十九岁),曾在中学任教,昨闻判后在犯人栏流下男儿泪,辩方求情指他今年初出狱后只能从事散工,父母均退休及年纪老迈,现时生活费主要来自积蓄及亲友接济。 

  裁判官认为女事主的证供诚实可靠,虽然事隔十一年,仍能巨细无遗地供述事发经过,显然时间并无冲淡事主的记忆。而事主与被告素无过节,事发至今已逾十年无联络,故认为事主绝无理由虚构令自己尴尬的事来诬告被告。 
  反之,被告全盘否认指控,对控方提问多番回避或问非所答,又称事主有“演戏天分”,显然是刻意加插的形容,令人相信事主诬告他。裁判官直指被告证供隐瞒事实及不可靠,故裁定他事发时以精心策划的借口,哄骗事主到小区中心进行性侵犯。 
  裁判官强调,本案并无任何减刑理由,即使被告十一年前案发时没有案底,被告以师身份犯案,违背事主对他的信任及利用事主热心义工服务的弱点,精心策划“身体检查”哄骗事主,更带备锁匙循后门进入小区中心,对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女事主性侵犯,行为实在可耻。而被告被捕后选择不认罪,令事主要出庭作供,对她打击极大,加上被告去年又再犯同类案件,以借口诱骗两名女学生到他住所非礼,显示被告在案发后仍毫无悔意,必须判以阻吓刑罚。 
  被告被控在九六年十二月八日,于竹园小区中心非礼当时十五岁的女事主;另外,他去年八月于同一裁判法院承认两项非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