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招聘2008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
南开大学关于招聘2008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
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充实辅导员队伍力量,切实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选拔到学生工作队伍中来。我校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按照《南开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南党发[2006]19号)要求,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选聘标准,将德才兼备,志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吸纳到辅导员队伍中来,切实把好辅导员队伍的入口关。
二、招聘名额
根据目前我校专职学生工作干部配备情况及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及和辅导员队伍整体发展规划,决定招聘专职学生工作干部10名。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四、应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及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须为中共党员;
2.品行端正,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教育规律,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从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素养;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与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调查研究能力;
5.在校期间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担任学生干部、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录用。
五、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导员招聘的毕业生,请将个人简历和填写的《南开大学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信封或主题需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0日。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应聘者所在学校。
3.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将依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分笔试、面试和岗位实习三个环节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08年1月11日,笔试内容包括辅导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等,笔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本人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学习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且不予退还);
(2)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2月下旬。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
(3)岗位实习。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于3月中旬统一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位实习,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
4.组织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4年。
六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南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科
邮政编码:300071
联系电话:(022)23509040 23502102
联系人:刘 学 王世恒
电子信箱:nkxgb@nankai.edu.cn
nkxgb@126.com
附件:南开大学招聘学生工作专职人员登记表
南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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