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特别推荐 > 内容

完善激励机制,打破国企薪酬的铁饭碗
作者:admin 来源:光明日报 日期:2019-05-17 浏览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包括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目前这些中长期激励机制是如何实施的?取得了哪些效果?在国务院国资委16日召开的通气会上,相关企业围绕激励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研讨。

  向激励机制要活力

  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对运用好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激发核心骨干创效潜能,中建集团以中建股份上市股票为标的,实施了为期十年的中长期激励计划。激励的主体是二三级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和科技研发专家、高技能人才、劳动模范等,将股票的授予和解锁与个人考核结果直接挂钩。“股权激励不仅向资本市场投资者传递了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心,激发了公司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也稳定了核心人才队伍。”中国建筑集团党组副书记郑学选介绍。

  据悉,目前共有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行业领域。

  2017年,国家电网中国电科院共选拔了266人实施岗位分红,占职工总数的14.6%。2018年兑现岗位分红激励总额1551万元——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是国企激励机制建设的重要渠道。截至2018年年底,已有24家中央企业所属科技型子企业的104个激励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其中2018年新增74个方案,比上年增长247%。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快速推进需要国企建立市场化薪酬体系。据了解,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全国共选取了181户企业开展职工持股试点,央企层面10户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出资入股,地方层面的试点企业也完成了首批出资入股。

  “国企也是企业,没有活力就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激励机制,可以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各层级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人才、业务骨干的创造力,充分发挥管理者大胆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增强内生活力。”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指出。

  干事业干出了奔头

  2016年,中国一重遭受巨额亏损,企业决定在“人员能上能下、岗位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三项制度改革上破局突围。公司坚决打破薪酬的“铁饭碗”,开始实施薪酬差异化分配,收入凭贡献,并向营销、高科技研发、高级管理、高技能、苦险脏累差岗位进行倾斜。改革后,由于承担岗位职责及绩效结果的差异,收入最高与最低差距最多时超过4倍。“过去,一重职工在一起谈的是级别待遇,现在说得最多的是任务目标,真正改变了以往‘大锅饭’的局面,让混日子的人混不下去,干事业的人干出了‘奔头’。”中国一重集团董事刘长韧告诉记者,今天的中国一重各项经营指标连续突破历史最好水平,企业收入规模创造了历史新高度。

  国企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实施效果,正在激发国企新动能、提高经营效益、优化人才结构上日益显露出来,成为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

  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实施股权激励的国企经营业绩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得到提高,财务指标表现优于同行业整体均值。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1年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6.7%、14.6%、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在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国有科技型企业中,目前30个已经完成首批激励兑现的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幅分别达41.6%和45.6%,绝大多数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0户中央试点企业2018年利润总额平均增幅26%,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国企是全社会创新的重要载体,人才是创新的关键。面对人才流失的挑战,国企在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上的改革十分必要而迫切,效果也非常明显。今后要继续用好用足国家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让更多的科研人员能享受到改革红利。”国家电网中国电科院副院长王继业表示。

  力争在股权和分红激励上全部破冰

  做强做优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激励机制,并推动其更快、更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

  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各项激励政策,推动政策落实见效。“企业要进行三项制度改革自我诊断,积极开展2019年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积极指导所出资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翁杰明表示。

  据悉,今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面将力争比去年新增数再增加50%,即新增30户左右。对于尚未尝试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中央企业,原则上在2019年都要实现“破冰”。

  “在实施中长期激励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严格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翁杰明指出。

  国务院国资委表示,今后将适应环境变化和央企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实施条件。比如,结合科创板改革推进情况,近期将研究出台科创板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措施,明确业绩考核及收益方面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