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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刻对待休产假员工,打了一个负面广告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0-08-27 浏览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网上一封某公司的工作安排邮件引起热议。邮件内容显示,该公司要求一名正在休产假的员工每天按一小时600字写一篇销售心得,出现错别字、重复语句或者晚交、漏交会被罚款。同时,“考虑到哺乳期视力不好”,销售心得必须手写。目前该公司已发文道歉。


  每小时600字,有错字要罚款,必须手写,这要求还能再苛刻一些吗?好像是在为员工考虑,实际上字里行间透出一股蛮横和冷漠。


  产假是国家赋予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制度关怀。哺乳期员工经历生产不久,本就身体虚弱,还要照顾婴孩,身心俱疲,需要好好休息,而该企业无视国家法规与产假员工的生理状态,给产假员工下达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肆意践踏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人气愤。


  根据我国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现实中,一些企业不敢明面上违背法律,于是往往采取类似上述新闻中这种“变通”办法来达到目的。


  上述公司之所以给出这么奇葩又严苛的工作安排,无非是想用这个招数迫使产假员工难以忍受进而选择自动离职。这种做法其实并不鲜见,比如,有的单位要求女职工怀孕要报备、排队;有的单位把怀孕女工调离原来办公地点,人为制造通勤上的障碍;还有的单位故意给女职工调整到一些低级别岗位,等等。


  出现类似情况,往往因为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劳动者对企业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双重依附性,这给了一些企业堂而皇之无视法律法规、刁难员工,制定各种奇葩规定逃避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底气。


  加之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造成巨大冲击,一些隐形、隐蔽的歧视和侵害在一些企业卷土重来,不少员工为了保住岗位,即使权益受损,也只能忍气吞声。


  如果不是被曝光引发广泛质疑,涉事公司会低头吗?给女职工特殊的保护与对待是基本的人性,也有相关法律和规定作为依据。逼迫休产假的员工每日手写数千字销售心得,缺乏基本的同理心和人文关怀,也给企业的形象打上了不好的印记,这个“负面”广告,不知涉事公司作何感想?


  虽然目前该公司已经发文致歉,并称会反思及妥善处理。但更重要的是,企业这种故意提无理要求、迫使员工离职的手段和做法,应该引起监管部门注意。及时、给力地为劳动者撑腰。


  疫情之下,企业和员工的日子都不好过,还是应该多协商,多依法依规办事,共克时艰需要的是互相体谅、关照,而不是耍心机、搞伤害。但愿上述情况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