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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办法》强化工会领导干部督办职工信访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日期:2022-01-07 浏览

  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关制定《青海省总工会领导干部督办职工信访和涉工网络舆情事项办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职工信访和涉工网络舆情突出问题,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青海省总工会领导干部根据分管部室、单位、联系工会范围,负责督办以下事项:职工反映强烈、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复杂事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的疑难事项;涉及职工人数多、组织倾向明显的群体性事项;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突出事项;有可能引发职工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事项;全总信访办、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等。


  根据《办法》,工会领导干部督办职工信访和涉工网络舆情事项,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工作原则,坚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避免激化、促进和谐”工作目标,坚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和思想工作”方式方法,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工作要求。


  据介绍,青海省总工会网络和社会工作部(信访办)对职工来信、来访、来电和省总门户网站主席信箱、12351维权信箱留言以及涉工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的职工重点信访事项和诉求进行梳理,对属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职工信访诉求清单范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需要督办的提出拟办建议,呈报督办领导干部、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同志签署意见后,通过传真、送达等方式呈送承办单位。


  《办法》明确,督办领导干部与承办单位共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共同处理解决有关问题,对于办理难度大的问题,督办领导干部要通过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件下访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填写办理情况《报告单》,向信访职工反馈办理结果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据悉,青海省总还建立领导干部督办处理工作台帐,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督查督办。工会领导干部督办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办理期限办结包办事项、未及时向信访职工反馈督办处理结果、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省总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