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效益,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10月14日,2024年湘潭市首批一次性扩岗补助22.05万元发放到位,惠及82家企业、涉及147名职工。
一次性扩岗补助是人社部门对企业新招用大学生及失业青年进行的一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补贴1500元。政策受益对象为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
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024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政策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2025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政策执行期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这次,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其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单位可为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代实际用工单位自行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