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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总工会推动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撑稳职工健康“保护伞”
来源:十堰日报 日期:2024-11-18 浏览

         “截至目前,已组织动员职工入会参保6800人次,已有5人申领互助金,其中1人为首位湖北省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的职工。”11月5日,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该会启动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切实帮助职工减轻因病住院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职工抵御疾病风险能力。

         四项保障关爱职工健康

         “感谢工会的好政策,帮我减轻了经济负担。”10月10日,女职工尹某顺利领取到1973.48元住院医疗互助金后高兴地说。她是我省首位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的职工。

         尹女士是市直某单位职工,今年9月被确诊为细菌性肺炎,住院治疗14天花费医疗费用1万余元。因今年7月尹女士所在单位为她投保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出院后,她随即向市总工会互助保障经办机构咨询,并在经办人员的指导下,通过湖北工会 APP“互助保障”专区上传了相关资料,经过审核,仅3个工作日就成功申领住院医疗互助金。

         无独有偶。职工李某因枕神经痛住院治疗,得益于所在单位及时投保了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他成功申领到710元的住院医疗互助金;职工庞某因左脚脚趾骨折,通过工会成功申领到300元的意外伤害互助金。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彭先榜介绍,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是由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费用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是工会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的公益性、互助性、普惠性活动,是维护职工健康保障权益的有利手段。

         十堰是湖北省第一批统筹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市州之一。目前,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有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和女职工特殊疾病四项,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十堰市各县市区工会互助保障经办点申请参加。

         据悉,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130元/份,在同一保障期内无论何种病因住院治疗,不限领取次数,累计最多可领取30万元互助金;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项重疾+25项轻症)互助保障35元/份,在观察期30天以后,根据不同病情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慰问金或最高1万元/份的互助金;意外伤害互助保障20元/份,在保障期限内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累计最高可以领取意外伤残互助金3万元/份;12种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25元/份,根据病情可以领取慰问金或最高1.5万元/份的互助金。

         三大举措力推保障落地

         职工互助情,保障暖人心。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市总工会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此项活动纳入工会年度重点工作来推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基层经办窗口,安排2名专职人员具体抓,形成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有关各方协作、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下发《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政策业务手册》《职工互助保障互助金申领流程》等文件。组建专业队伍、配备专职人员,主动对接相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门宣讲80余场次、发放资料6000余册,并利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官网、劳动者栏目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互助保障政策知晓面,提升职工参与度。

         工作推进过程中,市总工会通过上门服务、电话交流、微信联系等方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制订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参保项目,做到“参保办理零跑腿、服务会员零距离”,提升了职工参保积极性,扩大了政策影响力。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不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全力提升保障水平,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为更多职工带来福祉。